1、对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独立核算;
2、具备强烈的品牌意识,认同公司品牌文化,有与品牌共发展的信心;
3、认同总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和遵守管理模式;
4、对
家居服销售市场有一定的经验和信心,包括销售及渠道拓展优势;
5、具备相当的资金实力及良好商德,能够亲身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;
6、具有强烈的创业激情、有长远的市场战略拓展计划与相当的执行力;
7、认同并积极配合公司的战略部署和终端市场计划;
8、
专卖店内只经营公司产品,如有补充产品,不得与公司产品相近,且店内陈列面积不超过20%;
9、自觉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,新店形由按公司统一标准,使用公司标准的陈列工具的VI
装修形象道具。